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

內車道的使用規定

有鑑於今年過年只有六天,加上除夕前一天還是上班日,可以預期除夕當天有許多返鄉車流,在此宣導一下國道內側超車道的使用規定,下列為交通部網頁上的交通安全資訊,其規定內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,因此在限速110公里的高速公路,如果你沒有把握隨時保持在時速110~120公里的小型車,不要隨便長時間霸佔內車道,以免影響交通喔!!


問題一: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?
  1.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,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,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,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,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。
  2. 依前揭規定,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,應行駛於外側車道,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;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,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,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,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。
  3. 在交通壅塞時,因行車速率較低,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,行駛於各車道。 
 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,應行駛於外側車道,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;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,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,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

問題二: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?
  1. 外側車道: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。
  2. 內側車道: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。
  3. 其他車道: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、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。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。 

問題三: 有關車輛行駛於國道公路,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罰則為何?

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、2項」及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」,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:

  1.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,0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。
  2.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,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,0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。
  3.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,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,000元以上12,000元以下罰鍰。
  4. 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,0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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